你好,我是胖胖。
过去几天,一些作者的文章被删除的事件引发了不少关注。
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一名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女性,在某个办公室里被穿着袍服的人以“签字”为名叫走,而随之而来的事情,却令人难以置信。
对此事,我无意详细评论,因为其中的复杂性超出了我的语言表达。
然后,几天后,事情又发生了变化:
一名15岁的女孩,因某些原因受到了十天的处罚。
一个月后,这位年轻的学生承受着心理的巨大负担,表现出严重的抑郁症状,甚至试图自杀——但幸运的是,她被及时发现并救治。
而施暴者被简单调离岗位,成为后勤人员,这似乎成为了他所需要承担的全部后果。学校没有取消他的身份,检察院没有对他提出起诉,法院也没有进行审判。
那么,后续呢?他是否会继续领取薪水?在同一所学校的其他孩子又能否安然无恙?
女孩的父亲王健在事件后尽其所能:
他申请公安进行刑事立案,但未能成功;他寻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但同样无果;他提起刑事自诉,却也没有结果。
我想问,一个成年人为何可以把一名15岁的学生从学校带到宾馆,并在那儿对她施暴——这一行为,难道不应该进入刑事程序吗?
根据法律的说法,“行为情节未达到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
然而,我始终无法理解,什么才算是情节不够严重?
当孩子尝试用药物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否足够严重呢?
在采访中,澎湃新闻的记者发现:
光山县检察院的部门电话是空号,专门处理未成年案件的检察部电话同样无效。
明显负责未成年案件的机构,连联系都无法实现。
我对此感到无言以对。
一个机构的存在意义在于能够为受到伤害的孩子及其父亲提供可以联系的途径。
如果连这一点都无法做到,那么这个机构的存在究竟是为了谁?
空号的现象是一种冷漠的态度。
而刘某某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
王健正在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刘对此不作回应。
至今为止,法律程序并未给他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后果。他已经服完行政拘留,现在调任后勤,日子照常进行。
不在沉默中抗争,就将在沉默中消亡。
那个女孩的选择仿佛是被逼至绝境,然而这一切的根源从未在任何法律程序中得到认真对待。
班主任叫她跟着走,那位15岁的女孩能说不吗?
他们擅长混淆自愿与被迫的界限,并在这混乱的局面中获得他们想要的结果。
老师能够回来,却未能将孩子带回。
似乎一些真相重新显露其本质,守护的并不仅是法律,还有一种秩序,而这一秩序有时意味着:
某些人的麻烦,必须比其他人的麻烦更容易被忽视和消化。